有没有大爹找孩子约稿给点饭钱🥺

© 轩家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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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红绳》

给 @宝镜 老师的还债,帆子和天养生,ooc属于我他们属于彼此,食用愉快:>

他想,这糖是甜的。——summary

天养生经常到这家店买烟。

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因为嘴馋。他上下嘴皮子一碰,打火机冒出来的火光一瞬间就消失,烟圈从便利店破旧的木门旁边往外飘散,散到空气里,飘飘悠悠飞到远方。

店里面挂着乱七八糟的东西,小人书糖果烟盒堆在一起,后面穿着黑风衣的男人晃晃悠悠躺在藤椅上,嘴里也是一根烟,下垂眼看着他,咬字不清地开口:

“后生仔,这几天忙啥?好久不来店里了。”

天养生在这种灰尘满屋的便利店里感受到久违的放松。或许是刀尖舔血的日子过的多了,或许是死里逃生都成了家常便饭,这种慢悠悠的日子对他来说是太过于奢侈的东西,他把自己沉溺于短暂的春光日头中,听老板在后面念叨,说最近生意还行,烟能给他便宜点,下次来买的时候给他准备点别的。

老板不是香港的,口音听上去是内地北方那边,他难得不用操着来了这边之后才学会的粤语,京腔卷着懒洋洋的腔调,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老板聊天。

老板或许知道他是干什么的,或许不知道,又或许知不知道都没有关系,天养生的警惕心在这个人面前难得放松,黑风衣的高个子男人和他聊天的时候聊远方和大地,聊天空和诗歌,他也好像能短暂脱离自己这个十恶不赦的躯体,跟着他的语言飞向描绘的天地。

“……走了,老板,回见。”手里的烟头扔在地上,他的皮鞋尖在上面磨个圈,看着火星子湮灭,然后抬手和男人说了再见,灵魂回归躯体,他又开始把自己拧成一根绳,绳上系着兄弟姐妹们的性命和生活。

 

他再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像破烂的玩偶娃娃一样。

刚沾上血的外套没来得及换,也不想换,头发上溅上不知道是谁的血迹,或许都有,或许都没有。他心烦意乱,就这样推开积尘的木门,和屋里的男人说,给我根烟。

穿着黑风衣的男人抬头看他,皱了皱眉,站起来。天养生这才迟钝地想起来自己就这么来到店里过于鲁莽,然而还没等警惕心慢吞吞地上线,面前男人的黑风衣已经递了过来,他的气泡音响起:“穿上,你衣服给我,给你洗了,下次来拿。”

雇佣兵杀手就这样愣愣地接过来,然后交出自己的皮衣,坐在藤椅上抽烟。烟灰落到手上,被老板拍下来,说后生仔,抽烟看着点,烫手了也不知道?

男人里面的黑衬衫沾了点洗衣液的味道,拿着他的皮衣走到院子里晾出来,和他的一堆背心内裤晾在一起,格格不入,又诡异的和谐。天养生在藤椅上抽烟,透过后门看着老板搭了件新的黑风衣出来,不由地笑:“你有多少件这衣服?”

“三百。”便利店老板跑火车不打草稿,给店门口挂了打烊,拉过小马扎坐在他旁边,拆了袋糖:“天天抽,少抽点,来个糖?”

大白兔,俗不俗。天养生笑出来,一口烟呛的喉咙里又开始咳嗽,咳得咳得他又开始眼酸,他妈的,都怪这烟,搞得他呛的流泪。

他背过头去,男人的大白兔奶糖放到他手心里,剥的只有一层糯米纸。烟被拿过去,他听见男人抽了口烟,叹了声气,然后脑袋上被盖上一件衣服,还沾着洗衣液的味道,是那件三百件同款的黑大衣。

“大白兔还挺好吃的。”关门声响起来之前天养生听到这么一句。他一个人躺在都快要腐烂的藤椅上,头上和身上都不是自己的衣服,甚至处于不是自己的房子里,阳光从小窗口慢悠悠洒进来,他的泪水终于落下来,和洗衣液的味道混在一起,飘到灰尘里结晶。

今天是他死去的弟弟妹妹的头七。

 

他再来店里的时候,老板抬手招呼他过来,拽过他瘦的凸起来的腕骨。

“怎么?”天养生知道他应该警惕点,然而一而再再而三,他是在懒得在这人面前端架子,索性坐在小马扎上,看着老板拿了根红绳出来,仔仔细细地给他套在手上。

“哪儿来的红绳?”天养生觉得好笑,举着手腕放到阳光下看两眼,红绳是庄重肃穆的暗红,衬得他皮肤苍白,绕在他手腕上一圈,圈住那点有的没的灵魂一样。

“爬了一百八十台阶求来的。”老板依旧是满嘴跑火车,甚是满意地看着这根红绳系在人细细的腕子上,然后抽了盒糖:“别抽烟,新到的水果糖,尝尝。”

他张嘴,橘子味的水果糖在嘴里炸开,他习惯了铁锈味的舌苔被刺激得不轻,呲牙咧嘴又感到一阵异样的满足。

原来甜是这样的。

“衣服。”他也懒得和这人客气,颐指气使的大少爷脾气上来,懒洋洋冲着对面人仰头,点点下巴,口齿不清地含着糖说到。

男人的喉结上下动了动,起身给他拿了皮衣,也不管他没还回来他三百件同款的黑风衣,抱着皮衣看着他,不着四六地开口:“我想离开香港,你要不要跟着一起,戴上你弟弟妹妹?”

离开香港。

说实话天养生想过很多次这个问题。他钱不够的时候想把钱赚够,钱够了又想给弟弟妹妹过上好日子,过上好日子了,又想报仇,贪得无厌,不知满足。

绳子上系着的命说是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也未尝不可。他思绪飘到头七那天的眼泪,飘到那个大白兔奶糖,又被橘子味刺激一下,回国神来。

红绳在他面前肃穆地静默着,天养生觉得自己的命回来了一样,他的命就拴在这跟红绳上,他咬碎最后一点糖的残渣,猫一样的唇角勾起来一点,又放下来。

这人总是能给他一点他奢求的温暖和平凡。或许也不是一点,是很多,很多很多,是全部。他在这家破旧的风一吹过就吱哇乱响的屋子里躺着晒太阳,院子里的男人挂衣服,把杂七杂八能见人不能见人的衣服堆在一起,然后满嘴跑火车,他再懒洋洋回上几句,嘴里的糖咬碎化掉,那一点甜意就顺着喉管流道血液里,贯彻五脏六腑,他整个人都要化在春光里。

好梦一刻,不醒来该多好。他的命系在红绳上,于是他终于能自己不再是那根绳子,有人拉着他说走吧,和我一起过点没头没脑的日子。

“行。”他说,“等我今晚完事,咱们就走吧,带上我家那几个不省心的。”

对面的男人笑起来,衣服披到他肩上,蹲下来看着他,凑过去,抓着戴着红绳的手腕,另一只手捧着杀手的娃娃脸,把他嘴里那点甜意勾出来,慢慢的,缓缓的,像每一对平凡的庸俗的情侣,在日光和灰尘中接吻。

 

于是当他倒在血泊中,感受着后颈的口子向外流血,一片一片洇出来,流道手腕上时,他没头没脑地想,或许那不是跑火车。

他真的有三百件大衣,其中一半是给他准备的,他俩可以戴着墨镜装酷,在街上大佬出街一样坐在长椅上喝茶。他真的有很多的糖,每天换着种类吃,然后他就可以有一天控诉对面的男人怎么给他养成了蛀牙。他真的爬了一百八十个台阶,一步一叩首,不信神佛的男人给他戴上红绳,然后他们做爱的时候他会咬着红绳就像叼着自己的灵魂,完事后躺在床上睡觉,披着三百件同款的大衣,晒着阳光,一觉到天亮。

他真的会带他离开这个灰色的地方,带他到阳光下灼烧,放纵,享受每一个俗气老套的环节,看电影求婚戴戒指,然后老去,就这样平凡的老去。

他想着想着笑出声来,然后断断续续地咳血,然后闭眼,在火光中灼烧成灰尘。

 

那家便利店再也没有开门。据说老板曾经是当地黑帮的头,后来金盆洗手,又在大火里捞了个布娃娃出来,他们离开了这个破地方,一起去阳光下晒太阳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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